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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来源:城建科 日期:2011-9-28

各县住建局(住建局、城管办、综合执法局),市园林局,嵖岈山、薄山湖、铜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十一”期间我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动物园、游乐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黄金周,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电话:2612505(兼传真)

联 系 人:刘建新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豫建规[2011]2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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