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因单位名称变更,本科启用新的印章“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和“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专用章”两枚,新印章自即日起生效,原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声明
驻马店市住房和建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