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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来源:bt365在线投注 日期:2013-4-17

驻建建 [2013]28

 

各县、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建[2013]31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2013]32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建建[2013]17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受检工程在受检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台账中抽取,每个县不少于2个项目;市中心区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部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豫政办[2012]54号)、《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驻建建[2013]1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等情况。

(二)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自查、开展专项检查情况,开展“质量服务到一线”活动和质量回访情况;检查时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向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及开展质量服务和质量回访情况报告、质量动态分析报告。

(三)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四)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13418---421日。

四、检查分组

    检查分为三个组,各组人员名单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检查组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重点检查参加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采取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切实督促落实整改消除,并严肃处理;同时,围绕检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着力提高行业质量意识。

(三)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廉洁自律,轻车简从,杜绝一切不廉洁行为。

 

        

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

检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组长:苏彦中

        成员:程远锁   王震   郭志强

        检查:确山县   正阳县  泌阳县

第二组:组长:闫正和

        成员:张建华  车鹏   周振山

        检查:遂平县  西平县  上蔡县

第三组:组长:杨党振

        成员:蒋天峰  葛辉  吴建华

        检查:汝南县  平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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