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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办件的认定及管理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来源:bt365在线投注 日期:2013-6-13

一、即办件的管理

1、即办件的认定

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均属即办件。

2、即办件的管理

(一)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二)对办结的即办件要及时输入到即办件数据库。

二、退回件的管理

1、退回件的认定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审批事项,均属退回件:

1)申请人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中的主件缺少的;

2)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3)申办事项经现场勘察、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

2、退回件的管理

1)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能够当场或当天认定为退回件的,应当场或当天认定。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认定的,应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但最迟不超过三天;

2)窗口实行退回件登记制度。对所有退回件,必须出具《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退回件通知书》,交申请人。

三、补办件的管理

1、补办件的认定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补办件:

1)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体但未带不的;

2)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非主体材料不全,申请人承诺补齐的;

3)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

2、补办件的管理

1)补办件首先必须收件,由收件人出具《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补办件通知书》,交申请人。《通知人》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补办的事项;

2)补办件的办理期限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承诺件的管理

1、承诺件的认定

 申请事项涉及1-2个主管部门,或需权审核、现场勘察,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的,均属承诺件。

2、承诺件的管理

1)承诺件收件后,应及时输入到承诺件数据库,并出具《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承诺件通知书》,并申请人,《通知书》应明确承诺办理期限,承办期间窗口微机存盘;

2)承诺件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如属于窗口工作人员无力办结的,应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不得要求申请人去“中心”窗口以外办理任何手续;

3)承诺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4)未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的承诺件,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联办件的管理

1、联办件的认定

申请办件的项目需经2个以上主管部门的审批。

2、联办件的管理

1)联办件的受理科室(单位)为该联办件所涉及的成员单位;

2)联办件实行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第一个受理的科室(单位)为责任单位,负责办理有关事项。

六、上报件的管理

1、上报件的认定

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均为上报件。

2、上报件的管理

     上报件受理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承诺上报期限,并通知相关业务科室(单位),监督全过程办理。

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管理 ,杜绝随意退件现象的发生,提高各类收件的办理素质。

 

 

  0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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