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塑造市住建局系统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主要包括用语规范,仪容规范、行为规范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市住建局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用语规范
第四条 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语言文明,规范使用普通话和文明服务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第五条 基本服务用语
1、您好。
2、请稍候(请稍等)。
3、欢迎。
4、请进。
5、谢谢。
6、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7、请问您有什么事?
8、请您留下联系方式。
9、您走好。
10、再见。
11、请出示您的有关证件。
12、请您填表。
13、对不起,电脑有故障,请稍等。
第六条电话服务用语
1、您好,这是建委服务窗口。
2、对不起,××有事外出,请问有什么事?
3、请问,您要不要留言?
4、对不起,您打错电话了。
5、对不起,您要找的科室(单位)电话是××,再见。
6、请您留下联系电话,稍后我会给您回复
7、对不起,请您在××时间再打来。
第七条 服务忌语
1、走吧,这事不归我管。
2、今天我有事,不办公。
3、怎么才来(怎么来得这么迟)。
4、还没上班呢,急什么急。
5、下班了,明天再来。
6、回去搞清楚再来。
7、拿着,丢了不管。
8、急什么急,没看见正忙。
9、有意见,找领导去。
10、文件有规定,自己去查。
1l、怎么搞的,你又弄错了。
12、其他有损机关公务形象的不文明语言。
第三章 仪容规范
第八条 工作姿势端正,仪容端庄。工作时间内,坐时不翘二郎腿,不趴桌子或坐在桌子上,站时不双手叉腰或斜靠桌椅等物。
第九条 保持精神饱满,走路不摇头晃脑,耸肩塌腰。
第十条 妆束自然,大方得体。头发整齐,不化浓妆。
第十一条 讲究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鲜亮指甲油。
第十二条 接待来访时面带微笑,态度和蔼。
第四章 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保守有关秘密。
第十四条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前做好受理公务的准备,下班前整理好办公场所,关闭电源,做好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无故离岗、不脱岗、不串岗。
第十六条 禁止在办公室剪指甲、梳妆等。上班时间不带小孩,不吃零食,不会亲友,不喧哗打闹,不聚谈闲聊。
第十七条 工作时间禁止玩电子游戏、QQ聊天和电话聊天。
第十八条 保持办公场所的环境清洁卫生,设备排列规整,工作台面上的文件资料摆放整洁有序;禁止在办公场所散乱堆积物品,工作台面不准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十九条 群众来访应热情接待,主动请坐,介绍自己,并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二十条 外出工作时,应提前约定具体的时间、地点和需准备的材料等事项;见面时,应主动介绍自己和随行人员,并说明身份和来意。
第五章 服务标准
第二十一条 坚持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原则,树立服务观念,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不刁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不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第二十二条 坚持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谁接办的事情,谁负责到底,不推诿扯皮。保证群众进一个窗口办好,按规定日办清。对于材料不全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第二十三条 严格纪律,依法履职。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章和中心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行政服务职责,依法行政。
第二十四条 坚持实行服务项目、许可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法律依据、服务电话公开,严格按依法行政,不搞暗箱操作,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第二十五条 以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窗口,创省建设系统“双十佳”为目标,切实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