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建【2015】32号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推荐2014年度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4年我市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建设科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建筑节能责任目标顺利完成。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促进工作,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本年度共设建筑节能管理、建设科技推广、绿色建筑创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5类表彰项目。
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条件及名额
(一)建筑节能管理先进单位条件
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年初签订的责任目标要求;在建筑节能政策文件制定和法律法规执行、标准规范实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推荐范围: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二)建设科技推广先进单位条件
研究制定本单位建设科技创新、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建设科技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积极推广和实施部、省发布的推广项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积极开展建设科技(节能)相关专项试点示范,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应用科技成果,经过验收取得显著效果的。
推荐范围:示范项目相关单位、技术服务等推广机构。
(三)绿色建筑创新先进单位条件
出台本县、本单位推广绿色建筑文件,且积极组织实施的;积极申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并通过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员会评审,达到星级标准的。
推荐范围: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先进单位条件
出台本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县、本单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及年度推广计划,出台推进本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范化规模化应用相关政策,地方能力建设体系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基础。积极开展太阳能光热一体化、浅层地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并取得效益,积极研究开展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等新技术应用等。
推荐范围: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五)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先进单位条件
每季度按时上报民用建筑节能情况统计表,较好完成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工作。
推荐范围: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六)上述表彰项目先进个人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市建设科技、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参与组织制定建设科技示范、成果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勇于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
三、推荐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在逐级推荐、考评的基础上,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住建局科技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荐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各单位在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应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对照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对照个人一贯表现,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严格审核,确保推荐质量。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各县(区)推荐、各相关单位申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及登记表(见附件)、主要事迹,于2015年2月10日前将单位签章的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
联 系 人:余玉明 丁鼎
联系电话:2612518
电子信箱:zjjkjk@163.com
附件:1.先进单位推荐汇总表
2.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3.先进单位登记表
4.先进个人登记表
点击下载附件.doc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