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省级配套资金等待另文下达),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县(指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户增加1000元中央补助资金。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D级、C级危房改造数量及分类补助标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内新建传统民居的结构、体量、建造技术与风貌要求等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帮助选定并予以指导。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
1.C级危房维修:5000元以内(含5000元);
2.非贫困县区D级危房重建:
①特别贫困户:15000元—25000元;
②比较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
7500元—15000元;
③普通贫困户:5000元—10000元。
3.贫困县D级危房重建:
①特别贫困户:15000元—30000元;
②比较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
7500元—16000元;
③普通贫困户:5000元—11000元。
4.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D级危房按传统民居重建:
15000元—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