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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2015年度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来源:bt365在线投注 日期:2016-2-2

 

 

驻建【201619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任务完成圆满,目标顺利实现,为我市节能减排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为全市建设科技进步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坚定信心做好“十三五”期间的各项工作,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度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建科【20164号),经研究决定,对“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度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择优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表彰项目共设置建筑节能管理、建设科技创新、绿色建筑行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先进单位及个人5类。           

二、先进单位条件

(一)建筑节能管理先进单位

1、“十二五” 建筑节能管理先进单位

连续5年圆满完成市定责任目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标准要求,在建筑节能政策文件制定和法律法规执行、标准规范实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创新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在全市组织的建设节能专项检查中,取得突出成绩。

22015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

年度责任目标顺利完成,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年初签订的责任目标要求;在建筑节能政策文件制定和法律法规执行、标准规范实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建设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1、“十二五”建设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十二五”期间,积极推广和实施部、省发布的推广项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开展各项建设科技(节能)相关试点示范,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应用科技成果,经过验收取得显著效果;获得省科技进步奖或省建设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创新)奖;在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BIM技术、建筑产业化集成技术、建筑垃圾资源化应用等推广方面创新开展工作,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研究制定本单位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22015年建设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2015年度获有省建设科技进步奖或以上奖项,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在本领域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年度有列入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推广(认证)项目。有通过省厅认证或部省推广的建设技术(产品)项目;在建设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绿色建筑行动先进单位

1、“十二五”绿色建筑行动先进单位

“十二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实施方案,制定有本地区、本部门推广绿色建筑的政策文件;在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中,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成绩突出,本县(区)、本单位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40万平方米以上。

22015年度绿色建筑行动先进单位

出台有本地区推广绿色建筑文件,且积极组织实施的;2015年度本县(区)、本单位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或通过全省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评审。

(四)2015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先进单位
   
出台本县(区)、本单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县(区)、本单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及年度推广计划,出台推进本县(区)、本单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范化规模化应用相关政策,地方能力建设体系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基础。积极开展太阳能光热一体化、浅层地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并取得效益,积极研究开展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等新技术应用等。

(五)2015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先进单位

每季度按时上报民用建筑节能情况统计表,较好完成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工作。

三、先进个人条件

1、“十二五”先进个人

连续在本职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设科技、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参与组织制定建设科技示范、成果推广并组织实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勇于创新,做出较大贡献的。

22015年先进个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设科技、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勤奋努力,积极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

四、推荐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在逐级推荐、考评的基础上,由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把本次推荐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在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应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对照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对照个人一贯表现,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严格审核,确保推荐质量。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各县(区)推荐、各相关单位申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及登记表(见附件)、主要事迹,于2016217日前将单位签章的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送局科技科。

联 系 人:余玉明  

联系电话:2612518  2613596

电子信箱:zjjkjk@163.com

附件:1.先进单位推荐汇总表

2.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3.先进单位登记表

4.先进个人登记表

 

2016126

 

 

 

附件1

先进单位推荐汇总表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

申报单位

表彰类别

 

 “十二五” 建筑节能管理先进单位

 

“十二五”建设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十二五”绿色建筑行动先进单位

 

2015年度建筑节能先进单位

 

2015年度建设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2015年度绿色建筑行动先进单位

 

2015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先进单位

 

2015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先进单位

 

 

 

 

 

 

附件2

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

姓名

工作单位

表彰类别

 

 

 “十二五” 建筑节能管理先进个人

 

 

“十二五”建设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十二五”绿色建筑行动先进个人

 

 

2015年度建筑节能先进个人

 

 

2015年度建设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2015年度绿色建筑行动先进个人

 

 

2015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先进个人

 

 

2015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先进个人

 

 

附件3

先进单位登记表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

先进单位

   

 

表彰类别

 

 

 

 

 

 

 

 

 

 

 

 

 

 

 

 

 

(纸面不够,可另附页)

推荐单位意见:

 

 

 

(公章)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

 

 

 

(公章)    

       

 

 

附件4

先进个人登记表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

先进个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表彰类别

 

 

 

 

 

 

 

 

 

 

 

 

 

 

 

 

 

(纸面不够,可另附页)

推荐单位意见:

 

 

 

(公章)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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