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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来源:bt365在线投注 日期:2017-5-16

 

 

驻百城提质办【2017】3号

 

驻马店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百城建设

提质工程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任务分工和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豫百城提质〔2017〕1号)、《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驻发〔2017〕5号,以下简称《意见》),强力推进我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进度,特建立以下工作推进机制。

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根据市百城建设提质工作任务,通过联合办公、抽调人员等形式,充实完善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项目组、督导考评组三个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沟通协调、督导考评工作。

二、建立工作报告制度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和工作推进情况,为市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明确专人,按照“重要情况即时报、工作信息随时报、工作进展每月报”的原则将工作进展、项目推动、存在问题、需市级协调事项等情况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报告制度,重要情况及时报送,每周一报送上周工作动态及工作开展情况,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分别明确一名处级干部负责本部门、本辖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并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接受市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反馈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本单位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信息、工作动态等。各县(区)明确一名联络员,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等工作。各级各单位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定的联络员若有变动,应及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项目管理机制

实施工程项目审查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市级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库和项目库日常管理工作,并组织对各县录入省级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审查,适时向金融机构、投融资公司发送审查通过的项目信息。

五、建立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1-2次全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由各相关单位汇报近期工作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安排,及时掌握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工作进度。

六、 建立工作催办督办制度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按照重要事项跟踪催办督办,一般事项定期催办督办的原则,对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党委政府、金融机构及融资平台落实《意见》的情况、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等进行催办督办。对催办督办的事项下发催办督办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党委政府、金融机构及融资平台应按照催办督办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办理结果。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督办事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原因。

七、建立工作督导机制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制定督导方案,明确督导重点,注重督导效果,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的干事创业环境。建立常态化的督导机制,成立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督导组,固定人员、分片包干,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实施常态化督导。督查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并向社会公布。

八、建立奖惩问责机制

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市委、市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承担任务和交办事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区)和成员单位,责成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据实进行追责问责。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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