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联部门应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和市场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规定本着简化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服务企业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们于8月底对全市所有取得三级建筑业资质的企业注册建造师达标情况进行了网上核查。现将注册建造师不达标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十五个工作日,企业在公示期间可以及时申诉。公示结束后,对不达标企业上网进行公告。
2017年9月5日
附件:动态考核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