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站内检索
关键字:
选项:
政务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 正文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危险源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来源:bt365在线投注 日期:2017-9-16

各县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7年9月15日5时50分,上蔡县产业集聚区泉谷坊项目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建设施工,在浇筑浅圆仓仓顶混凝土过程中,高支模发生坍塌事故,导致施工人员2人死亡1人重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同时该事故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和全国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期间,给我市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立即在全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危险源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大危险源大排查专项行动,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住建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局长张新运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宋华松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督导督查、情况汇总、材料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企业,钢管扣件租赁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否依法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定期召开参建各方协调沟通调度会,合理统筹组织施工,及时排查各种质量和安全隐患,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是否存在工程项目非法转包、分包以及施工过程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3、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施工;是否落实风险评估、方案审批、预报监测、应急演练等措施;是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三定”的原则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更改设计、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偷工减料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是否落实基层项目部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个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

4、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强化日常安全、质量监理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把好审批关;是否严格执行设计和施工规范,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和风险管控;是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制止各类违规施工行为。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6、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钢管、扣件等材料进场验收制度落实情况。

7、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一体化”服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拆除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和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安全装置、附着支座、架体构造、架体安装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情况;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10、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2〕130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驻政〔2015〕32号)文中明确的监管各方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源头管理,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的项目必须一律停止施工行为,监督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对项目实行停水停电,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在没有完善相关施工手续前一律停止施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上蔡县高支模坍塌事故教训,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立即行动,务必制止违法建设、务必消除安全隐患、务必遏制事故发生、务必确保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在建项目参建各方要严格按照本次行动的要求,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迅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3、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按照一个项目一本台帐,建立项目清单、隐患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及局属各有关单位大排查情况务必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

4、严格执法。各地在检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立案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要做到铁面无私、毫不留情,务必使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强化追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巡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2017年9月16日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