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驻政文[2013]2号文件要求,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的要求,在辖区狠抓“以克论净”,以提升空气质量。
近日,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以主次干道积尘称重小于10克/平方米,背街小巷积尘称重小于15克/平方米为标准,组织环卫所工作人员利用专业工具对乐山路、金山路、骏马路等路段进行“以克论净”称重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我区各路段道路积尘量最少的为4克/平方米、最多的为8克/平方米、平均为5.67克/平方米,完全符合我区对“以克论净”的各项要求。
此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将继续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定期开展“以克论净”称重检查,不断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添砖加瓦,力争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新鲜的宜居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