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规定,经我局审核,对上蔡县龙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审查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4月6日至12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情况有异义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诉和投诉。投诉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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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蔡县龙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意见的公示.xls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